目前我国的个人担保主要分为两大类:一般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同的担保方式,最终的处理结果完全不一样。
1、一般责任担保:一般保证的担保人在担保的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仅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完全消偿债权的情况下,才负保证责任。
举个简单的例子:张三贷款了100万元,由你父亲提供一般担保,这笔贷款逾期后,银行是无权直接找你父亲偿还的,银行只有在起诉/仲裁后,张三仍然不履行,申请强制履行其全部财产后,差额部分才能要求你父亲负担,比如张三被强制执行的财产为70万元,剩余了30万元的差额,此时银行就可以找你爸爸履行这30万元的担保债务,否则在这之前,你爸爸可以拒绝承担任何的责任!
2、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问题就相对比较大了,按照司法解释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同上述案例,如果你爸爸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张三的贷款100万元到期后,银行既可以选择要求张三还,也可以选择要求你爸爸还(现实中如果张三到期后没有及时归还,银行一般会同时向两个都追偿)。
那假设张三跑路了,你父亲又去世了,那么你这个继承者着,要不要承担张三这笔逾期的贷款呢?理论上而言,你没有签订张三这笔贷款的保证合同,与该笔债务并没有直接联系,所以银行不能直接找你要求偿还!但是现实中为什么很多银行依然会要求过世人的孩子偿还呢?这主要是因为涉及到一个遗产继承的问题。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所以当你的父亲留有遗产时,如果你想要的继承他这笔遗产,相对应的你也要承担起他留下的债务, 而这个对外担保恰恰就是他的一部分债务,因此银行找你还款不无问题,当然假设他留下的遗产还不足以覆盖他的对外担保债务总额,你需要承担的也就是他遗产价值的上限而已,不会让你在多承担其他的。在这里也劝各位,没事最好不要给别人做什么担保,担保过后你每天都会过得提心吊胆的,生怕别人会不会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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