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原中国宝玉石协会,简称中宝协),成立于1991年,是珠宝商心目中的巍巍泰山,然而最近这座山却遭到了剧烈震荡——被民政部点名警告,并被列入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处罚的原因与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违规举办评选活动有关:2018年、2019年,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连续举办了两届“天工精制”国际时尚珠宝设计大赛,并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最佳工艺突破奖、最佳创意奖、年度杰出企业、年度杰出企业家等奖项。活动不仅向大赛承办单位收取参赛单位赞助费共计343.8万元,而且支出金额还达到了364万元。
后经民政部查明,这两次比赛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logo
《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第三条 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符合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得超出其活动地域和业务领域;
(二)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效,严格控制数量,防止过多过滥;
(三)坚持非营利性原则,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在评选前后收取各种相关费用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变相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者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奖项设置合理,评选范围和规模适当,评选条件和程序严格公正,评选过程公开透明:
(五) 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或奖项的名称前应当冠以社会组织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冠以“中国”、“全国”、“国际”、“世界”或其他类似字样。
第四条 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审查事项应当包括:项目名称、理由依据、评选范围、评选数量、奖项设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奖励办法、活动周期和经费来源等。
第五条 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由业务主管单位按归口分别请示党中央、国务院。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征求民政部意见并进行审核后,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待批准后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布审批结果。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前款规定的行为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3倍以下或者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无论是荣誉称号评定,还是作品评奖,“违规评审”、“违规评奖”的乱象在工美行业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但每发生一次,都会对工艺美术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一次沉痛打击,从而造成了现在假大师和各种奖项满天飞的现象,这样的歪风邪气必须制止!
2016年,民政部依法对中国陶瓷工业协会违规举办第三届“中国陶瓷艺术大师”评审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这次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被点名处罚便是一次警告,工美行业各行业协会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必须履行相应的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不得向评选对象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各位手艺人在参与全国性社会组织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时,也应提前查询网上公开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甄别该类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此次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被民政部点名处罚,彰显了民政部对社会组织各类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大快人心,相信在民政部的“重拳出击”下,工美行业“乱评大师”、“乱评奖”的风气必将得到根本性的扭转,从而真正建立一个良性、健康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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