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多城出现的楼盘人脸识别系统非法采集个人信息问题,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下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场所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房企不得使用人脸识别系统进行信息采集。若需采集人脸信息须获得消费者本人签署的同意书,并向消费者明示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等内容。
具体到如何督促企业规范行为?该《通知》要求对于人脸识别采集信息不规范行为,将采取约谈、锁盘、信用扣分等措施并进行通报。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还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保护公民个人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在明确楼盘行为规范和要求同时,该通知还及时部署了新一轮的排查行动。
《通知》对此提出,开发企业须于4月9日前完成人脸识别系统安装排查工作,并报属地房屋销售管理部门备案。同时要求企业在4月15日前将先前非法采集的人脸信息彻底删除,并将删除整改情况报属地房屋销售管理部门备案。
关注到该《通知》实施的时限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快推广?市住建局对此要求各县区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业协会、中介行业协会不断地加强对房企、中介机构的宣传教育。此外,针对新增的商品房项目则在申请商品房预售时及时强化引导,切实在源头予以规范。
全国多地叫停
人脸识别区分“客源”系违规
据了解,惠州大多数项目售楼部都在使用人脸识别系统。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分辨客户的来源。
一些客户去售楼部看房,有些是自来客到访,有些是中介渠道客。进行客户识别分类,能有效分清客源,避免渠道赚取不该得的佣金。
虽说房企有理由安装多个摄像头,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属于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
在未经购房者同意就“抓拍”人脸涉嫌侵权,数据一旦泄露危害极大。
据了解,去年年底南京、天津、杭州等地已陆续出台政策,限用或叫停售楼部使用人脸识别系统的行为。
来源: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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