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诉讼中,男方将夫妻间的亲密视频发布到女方工作单位的微信群中,名为“秀恩爱”,实为对女方打击报复、实施侵害。最终,法院判决男方向女方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
肖女士诉王先生离婚纠纷案审理期间,王先生将与肖女士的亲密视频发布至肖女士所在公司的工作微信群(群内成员达50人),并称其为“秀恩爱”。同时到肖女士单位吵闹、贴大字报,还在家中打砸家具和电器、推搡肖女士及其父母。针对王先生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恶劣行为,肖女士向警方报警。刚结束离婚案件庭审的王先生被警察当场带走,因涉嫌“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七日的行政拘留。
王先生的不法行为对肖女士造成了严重侵害,导致肖女士迫于压力从公司离职,不仅经济和精神方面受到较大损害,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
法院根据肖女士的申请,作出“禁止王先生殴打、威胁肖女士及其近亲属;禁止王先生骚扰、跟踪、接触肖女士及近亲属;禁止王先生接近、进入肖女士的住所和办公场所”的人身保护令。同时,安排心理咨询师对肖女士予以心理疏导,缓解内心压力。法院经审理认定,王先生对肖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全额支持了肖女士提出精神损害赔偿10万元的请求。
来源:人民法院报(记者 肖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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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 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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