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2月26日至3月26日,被告人卜某某虚构其本人有滕州市香舍水郡小区和善国盛景小区的房源信息,骗取王某某上述小区房源定金18.8万元。
被告人卜某某(曾用名卜*学),男,1992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704811992********,汉族,初中文化,群众,务工,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滕州市**镇**村**号,现住山东省滕州市**号楼**单元**室。
因交通肇事逃逸,于2016年2月24日被滕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九日,罚款二千元。
因吸毒,于2016年4月29日被滕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因殴打他人,于2018年11月9日被滕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罚款二百元。
因殴打他人,于2020年11月18日被滕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
因殴打他人,于2020年11月24日被滕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九日。
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4月10日被滕州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滕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卜某某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11月26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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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支持:刘彤1586320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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