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发生在长沙的拓宇公司混凝土事件,日前有了刑事判决。
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代建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共计被处罚金80万元人民币。
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代建华,同时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65万元人民币。另外,拓宇公司实验室主任刘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2万元人民币。
刑事裁定书称,2018年10月,拓宇公司委托杨某1与湖南湘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荣公司”)签订了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8、C1O、C11及地库建设项目混凝土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拓宇公司向湘荣公司生产、销售混凝土。后因工程量过大,拓宇公司实际承接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建设使用的混凝土生产、销售业务。其间,代建华作为拓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未按国家标准配齐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对实验室规范管理、原材料检测、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没有履行监管职责。刘伟作为拓宇公司实验室主任,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原材料检测和产品质量检验,仅凭个人经验调整生产配比,并在未进行试块和原材料检测的情况下,于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报告上编写合格数据,向湘荣公司销售混凝土用于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项目建设。
经统计,由拓宇公司生产、销售并用于新城国际花都五期三标C10栋12-27层建设使用的混凝土数量共计2012.5立方米,销售金额共计1033295元。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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