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中,农民的地被征收了,但是补偿费补偿标准却有可能迟迟发不到手里,或者历经波折最终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里,已基本所剩无几。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结合多年代理实务,与被征地拆迁人一起讨论,土地补偿款截留怎么办?其实可以要求村务公开,是实现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提留比例,村委会不能单方决定
在实践中,最容易出现截留的就是土地补偿费。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事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能提留的比例是多少,不是村委会单方面就能决定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第(十五)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用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根据这个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支付给被征地人,具体的比例由省级政府决定具体的分配办法。
村务公开,实现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并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史律师提醒:
如果征地补偿款截留比例过高,达到了50%,被征收人就必须要仔细地权衡了!对于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被征收农民可以申请村务公开。若发现合法权益被侵害,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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