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正月初五下午,云冈区同福园小区的孟先生,接到楼下邻居电话,称其家中卫生间漏水,已经漏到他们家中,孟先生很是纳闷,房子从去年5月份就一直空着无人居住,怎么会漏水呢?!一边想着一边赶忙回到家中查看。
来到楼下邻居家查看,发现位于卫生间公共下水管道的房顶处有水渗出。
孟先生赶忙回到自己家中卫生间,将吊顶、和墙角的装修破拆后发现下水管道有漏水处。于是拨打物业电话。物业告知这个管道属于业主户内管道,不属于物业维修范围,有啥情况给领导打电话哇。为了避免漏水造成更大的损失,孟先生通过楼下邻居联系了一位维修师傅,花费了300元将漏水处修复。
事后孟先生查询了物业法、咨询了相关律师,认为公共下水管道发生破损,应该由物业来维修。于是再次拨打了物业电话商榷赔偿事宜,沟通当中物业工作人员恼羞成怒告知“领导”电话后,骂了一句不堪入耳的话就把电话挂掉了。
孟先生拨打了“领导”电话,与其沟通希望物业可以把楼下邻居破拆的吊顶、外包修复一下。维修管道的费用和自家吊顶、外包修复的费用就自己承担了。领导否决,说这是由于孟先生家漏水导致楼下的损失,应该完全由孟先生自己承担。
孟先生则认为,正是由于公共下水管道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受损,物业有义务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因公共下水管漏水,由此给用户造成损失,物业公司就此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僵持不下,又由于物业人员的出口不逊,孟先生决定将此事诉诸法律,寻求解决。
有人认为孟先生有点小题大做了,但是他却认为司法为民,正常维权,是每个公民的权利,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解决纠纷,虽然时间成本高,也有可能与维权得到的利益不成比例。但是他这个人好较真,是非曲直总要弄个明明白白的。
小编说
在大同一些老旧小区常常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谁来负责!谁来善后!归属的权责划分成为众多业主不知道如何判定的事项!事后也因为没有精力没有相关的法律意识而不了了之...也许此次孟先生的官司可以告诉我们答案!可以用实例划定出一个明确的权责归属,让我们拭目以待,持续关注!
素材来源:同煤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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