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公安厅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改革,深化“一网通办”服务,目前已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公章刻制“全疆通办”。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部署要求,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统一标准,对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并依托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刻制公章制作与申请营业执照合并办理,新增企业即可在政务服务网一网点实现公章刻制并在一日内完成刻制工作实行“阳光备案”,通过网络发布、现场展示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公章刻制备案,法律依据、程序、流程、结果等备案信息,依法保障申请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按照公安部允许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跨县(区)刻制印章要求,在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增设全疆内跨县(区)刻制功能,实现新增企业自由选择公章刻制企业,实现公章刻制“全疆通办” 。
明确全区公章刻制业审批不设置数量限制条件。县级治安部门对依法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批准设立。
截至目前,全区公章刻制企业由去年的204家,增加至400家,增长近一倍。
目前,全区14个地州市均实现公章刻制“一网通办”“全疆通办”,新增企业可在任意网点办理公章刻制业务。
内容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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