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当“小三”,被公司解雇,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解除合法!小敏是北京一家传媒公司的员工,从事媒体运营工作,月薪1万5千,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公司可以将其辞退”,在工作中,小敏和有妇之夫张某成为情人关系,这张某还是个部门经理!
终于有一天,事情败露,被张某的老婆丽丽得知此事,于是丽丽和其姐姐便到公司找到小敏,双方在公司大打出手,有员工拍摄了视频发到了网上,对公司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公司便将小敏予以辞退,小敏不服,跟公司打起了劳动官司!
认为,做小三是要付出代价的,小敏的行为与我国的社会价值观不符,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并让公司陷入了公关危机,给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响,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要为劳动者所知晓,就是要公示,在本案中,根据庭审情况来看,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小敏所知晓,并且的小敏的行为介入他人合法的婚姻,与我国公序良俗相违背,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辞退合法!
最后,从社会公序良俗及职业道德准则角度出发,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不介入他人合法存续的婚姻关系,这既是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个人层面价值准则要求的应有内涵。
该案爆出后,网友对公司辞退小敏没有争议,但是大多数网友觉得也应该一并将张某予以辞退,各位老铁,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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