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和荷兰政府签订的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2021/2022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现已启动。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10-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将所须书面材料于2021年3月20日前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另,申请人需同时在荷方指定奖学金报名网站提交在线申请(网址: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并可通过指定方式(邮箱:sds@nuffic.nl)向荷方咨询。
2021/2022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如有问题,请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王曼玲
电话:010-66093568
邮箱:ouyafei10@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附件:2021/2022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指南
荷兰互换奖学金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荷兰政府关于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5 人/年(含拟在荷延长资助的留学人员),2021/22 年度拟新资助名额不超过 11 人
2.选派类别
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
3.留学/资助期限
首次资助期限 12 个月。学年末,中荷双方将对通过该项目赴荷攻读学位人员(学制应大于 1 年)进行学业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资助, 累计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4.资助内容
2021/22 学年荷方提供奖学金总额为 16,113 欧元/人。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应在 18-35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至 2003 年 1 月 1 日出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197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3.本科插班生须为国内大学本科三年级(含)以上人员,其余均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申请时已获得荷兰高校正式入学通知或荷方导师正式邀请信。
5.熟练掌握英语或荷兰语并已达到荷兰高校入学/开展科研工作的语言要求。
四、 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自行对外联系,取得荷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后,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荷兰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协会(Nuffic)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在 对外联系过程中应注明申请“Sino-Dutch Bilateral Exchange Scholarship Programme”。向荷方提交在线申请详情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询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21 年 3 月 10-15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荷兰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
3.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被推荐人选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并于 2021 年 3月 20 日前将书面公函、经公示后的推荐人选名单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4.申请材料
请按照《荷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 (见附件)的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整理书面材料一式一份,按规定时间寄达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五、 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荷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荷方通知为准。未被荷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曼玲
传真:010-66093929
联系电话:010-66093568
E-mail:ouyafei10@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100044)
七、申请及选派程序
附件:荷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和单位正式推荐公函
3.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申请动机信和个人简历(英文)
5. 二封专家推荐信(原件,英文)
6.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7. 学习/研修计划(博士生/访问学者类申请人须提供,英文)
8. 荷方高校正式入学通知/邀请信复印件
9. 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10. 外语水平证明
二、准备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表在线正式提交后不能再撤回并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请申请人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并须在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和单位正式推荐公函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单位正式公函须用工作/学习单位正式公函纸打印,带函号并加盖公章。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人, 若申请留学期限将超过在国内就读单位毕业时间, 须在单位推荐公函中注明是否已就延期毕业做出相应安排。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4. 申请动机信和个人简历
(1) 申请动机信:就申请奖学金和应获资助的理由进行说明, A4 纸,1-2 页,本人签字
(2) 个人简历:应包括个人信息(通信地址、移动电话)、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全/兼职,时限)、出国经历(国别、主要目的)、课外活动经历(与学习有关/无关均可), A4 纸, 1-3 页,本人签字
5. 二封专家推荐信(原件,英文)
推荐人应为申请人现在或从前接收高等教育阶段的教授或讲师;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信纸打印,含推荐人姓名、地址、职务/职称,并由推荐人签字(盖章)。
6. 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的中英文复印件(加盖颁发院校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在读本科生应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7. 学习/研修计划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类别申请人须提供简要英文学习/研修计划。
8. 荷方高校正式入学通知/邀请信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交荷方高校(单位)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复印件(拟攻读学位类别申请人)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其他类别申请人)。正式入学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文头纸)打印,入学通知由外方院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邀请信由国外导师签字。
9. 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申请人本人有效因私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10. 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应按 2021 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或《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中规定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请按上述要求将申请材料按序整理,一式一份,于 2021 年 3 月 20 日前寄抵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2.请在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时,将材料 3-10 的扫描电子版(PDF 格式)同时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单个文件不得大于 3M。
3.申请材料均请使用透明报告夹或可调整的活页文件夹按清单顺序整理,切忌装订成册。
4.提交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申请人自行留存一套,以备不时之需。
5.请关注荷方报名网站(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中的申请时间及相关说明,按要求及时向荷方完成在线报名。
准备材料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王曼玲
电话:010-66093568
传真:010-66093929
E-mail:ouyafei10@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 9 号 A3 楼 13 层
邮编:100044
如果您还对跨文化交流、环保与碳中和、创新与可持续发展(SDG17)等方面的内容感兴趣,推荐您持续阅读“荷兰在线中文网”其他文章: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