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陵川一网民燃放烟花
就被处罚了!
2020年1月28日,陵川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抖音”平台发布了一段本人在陵川县县城黄围街黄围桥附近燃放烟花的视频。治安大队、崇文派出所迅速出警,将吉某(化名)查获。
1月26日晚,吉某驾车到县城黄围街黄围桥燃放烟花,并拍摄视频上传至抖音平台。公安机关责令吉某删除抖音视频,并对其违反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自2020年10月1日,省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公布实施后,全省域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业态。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烟花爆竹退出后首个春节平安和谐,维护“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省政府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15日在全省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在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下
请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共同守护碧水蓝天
为建设秀美晋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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