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1月26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志愿者来到丰泉社区进行文明行为条例宣传活动。
宣传的过程中,华龙区法院志愿者们用简单易懂的话语向群众讲解举止文明、卫生文明、出行文明等条例具体内容以及条例为人们带来的便利,志愿者通过朴实亲切的话语,让居民们了解到不文明行为对自己的生活和家园会造成的严重不良影响,群众们纷纷表示拒绝不文明行为从我做起。
此次活动增强了居民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意识,提高居民精神文明意识,促进全社会文明行为的积极性、规范化,进一步弘扬和传承文明之风。
期数:552
文字:政治部 魏凯强
照片:政治部 魏凯强
编辑: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王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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