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学点劳动法#
芳芳于2018年12月入职某公司,任销售一职,入职第一天公司拿出一份未填写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的空白合同让其签署(这里说的空白合同,是指合同的条款不完备,内容方面存在瑕疵的劳动合同,而并非未签劳动合同。)。芳芳对劳动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清楚,虽然心中对此事有些疑惑和担忧,但是为了顺利开始新的工作,还是在这种劳动合同上签字了。
身为劳动者的我们都应该认识到,当我们将留有空白内容的合同交于对方的,应视为对合同内容中约定事项的无限授权,合同相对方在空白部分可以填写相应内容。
本案例中的芳芳,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都是空白的,那么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填写,那么对于芳芳来说,未来若发生了劳动相关的争议,对其是十分不利的。
我们应当认识到,当劳动者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劳动合同时,是应该能够预见自己在空白劳动合同中签名确认的行为会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如此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应当由劳动者本人承担。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签合同签切记把空白内容进行补充和明确,而不要放任自己的权利被他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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