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案发单位未能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出台相关制度、堵塞监管漏洞……”2020年12月31日,南宁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深入青秀区开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专项检查时指出案发单位存在的问题。
2020年以来,南宁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入推进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宣传部牵头、第一至第六监督检查室参与组成6个检查组,以“一案一评议”为抓手,督促案发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工作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发挥案件查办治本功能。
该市纪委监委认真研究自治区纪委监委以“六个一”为抓手开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部署要求,围绕“一案一评议”这个有力抓手,制定出台《南宁市以案促改“一案一评议”工作评价表》,对案发单位以案促改评议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划分为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总结分析、访谈检验6项一级评价指标和参加警示教育大会、完善制度等9项二级评价指标,明确各项评价指标分数和评分细则,通过查阅台帐、实地采访等形式,对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以具体分值的形式客观真实反映以案促改工作实际效果。
据统计,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对20多个案发单位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一案一评议”,有力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纵深发展。(韦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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