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醋和芝麻油都是人们日常烹饪经常会用到的调味品,让人食欲大增。但最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检,这两种调味品都检出了不合格的情况,咱们一起来看看。
登封市君召乡铁汉百杂门市销售的标称登封市嵩阳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嵩阳米醋(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检出值为3.14g/100mL,标准规定为≥3.50g/100mL,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总酸则是反映食醋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总酸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
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造成产品总酸不符合标签明示要求。
新密市超化镇世纪华联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郑州市康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纯芝麻油,乙基麦芽酚检出值为0.014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增效剂,有风味“乳化作用”,可使两个或两个以上香味更加调和,让整体香味更统一,同时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让食用油产生令人满意的风味。还有防腐性能,可有效延长食品储存期。
但是该物质过量食用对人肝脏有影响,引发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癌变等疾病。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能够损伤肝、肾,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根据相关国标,乙基麦芽酚在食用油中不得使用。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不合格产品,请向相关监管部门致电举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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