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方)这几天天气极其寒冷,有的人就喜欢来点小酒“暖暖身子”,然后心里怀着侥幸,微醺开车上路。虽说以酒会友,但是酒桌上推杯换盏的不一定是真朋友,真正关心你的只有家人。
1月3日23时40分左右,苏州工业园区葑谊街文萃路路口,娄葑交警中队民警发现驾驶人陆某车内酒味浓重,问答时声音非常小,若不是心里有鬼,此人怎么会表现得如此反常?
随即园区交警对陆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但其多次不予配合。经民警警告教育,陆某终于被检测完毕,结果体内酒精含量为18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本来民警以为这只是一件普通的醉酒驾驶案例,但是后面发生的事,却让寒风中的民警感觉到了别样的温暖。原来,正在民警对陆某仔细询问时,陆某的姐姐闻讯赶到事发现场。正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姐姐在责骂醉酒驾驶的弟弟后,拿起了家里的教棍准备教训弟弟,又当场教育起了与弟弟同车但未劝阻他酒驾的“酒肉朋友”。
看到这一幕,民警随即劝止了这位“硬核”姐姐,对“酒肉朋友”也进行了教育。随后将陆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最终其血检结果为194mg/100ml。目前陆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园区警方依法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酒驾无小事,警钟须长鸣。警方再次提醒大家,不仅自己要做到酒后禁驾,还要提醒其他饮酒后的亲朋好友,严禁酒后驾驶。除酒驾当事人以外,提供车辆、劝酒灌酒等行为人也可能构成危险驾驶共犯,这些人虽然没有开车,也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况可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①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② 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仍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③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年底,外出聚会喝酒的频次增加,请广大市民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牢记并做到以下三点:
一、开车参加饭局,可以在喝酒前先将车钥匙交由没喝酒的人保管,避免自己酒后驾车,或者在喝酒以后将车辆交给其他没有饮酒的人驾驶;
二、在喝了酒的情况下,可通过叫代驾、让没喝酒的人帮忙开车、搭乘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返回住处;
三、一旦驾驶人有酒后尝试驾车的行为,不管是车主还是一起喝酒的其他朋友,都应当及时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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