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滕州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多名政府领导亲临现场,滕州截止目前打掉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4个,破获相关案件507起,查扣涉案财物价值3.8亿余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起,处理60人...
滕州处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0人
滕州两个涉黑组织被端
1月6日,滕州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滕州市共打掉涉黑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4个,破获相关案件507起,查扣涉案财物价值3.8亿余元,形成了对黑恶犯罪的压倒性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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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处理60人
同时,滕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年来,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0起,处理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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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扫黑除恶专业队成立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滕州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主力军、尖刀队作用,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20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建立了完善系统的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和督导问责机制,局党委专题研究、定期调度,真正为扫黑除恶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不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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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作战、源头产出
此外,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在高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同时,在依职权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推进源头治理的作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深挖黑恶势力犯罪根源,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及时预警预判,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巩固扫黑除恶战果,推进重点行业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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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三年扫黑完美收官
目前,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完美收官。滕州市法院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思路,针对滕州市以信访为名非法获取财产利益、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多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依法加大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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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坚持与黑恶势力抗争到底
下一步,滕州将继续保持昂扬斗志,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坚决打好扫黑除恶决胜之战。并在此基础上,坚持收官不收场,收官不收兵,积极谋划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为全面开创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建设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滕州原村书记、张老六涉黑落网
原村书记张厚成涉黑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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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书记张厚成横行乡里、称霸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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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基本信息
01
原西岗镇南荒村支部书记
02
原西岗镇南荒村委会主任
03
犯罪嫌疑人甄成得
04
犯罪嫌疑人甄俊勇
05
犯罪嫌疑人孔祥恩
06
犯罪嫌疑人张超
07
犯罪嫌疑人尹建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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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村书记张厚成被判
12月10日,滕州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被告人张某某犯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孔某某等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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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张厚成当选村书记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定:2014年底,被告人张某某、孔某某先后当选滕州市某某镇某某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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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厚成壮大势力欺压百姓
为壮大势力,不断发展组织成员,自2016年逐渐形成以被告人张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成员相对固定,以滕州市某某镇某某村为聚点,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寻衅滋事、放火、故意毁坏财物、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
“张老六”团伙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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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犯罪团伙被依法判刑
12月28日,滕州法院依法对张军友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对张军友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五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以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余七名被告人十一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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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公布
被告单位滕州杏花村干杂调味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犯骗取贷款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2
被告单位滕州市杏花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犯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二百七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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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单位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四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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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友组织黑恶势力
自2015年始,被告人张军友为确立权威,攫取非法利益,逐渐形成以其为首,被告人马滕、吴某某、鲁某某、宋某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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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该恶势力组织成员相对固定,以滕州市杏花村市场、坚邦国际售楼处及工地等为聚点,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有组织、有预谋地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2
被告单位滕州杏花村干杂调味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滕州杏花村置业公司、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通过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3
张军友等人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纠集他人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全国及山东省举报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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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www.12389.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邮政19001号信箱;举报电话:010-1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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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扫黑举报方式:
省“打黑办”举报电话:0531-85121600;邮寄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185号山东省打黑办;电子邮箱:shce_gatyzzfzzczd@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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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632-5545540;
电子信箱:tzdaheiban@163.com;
邮寄地址:滕州市塔寺北路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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