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执行局承办人王翔宇收到一起恢复执行案件,案由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标的为14000余元。原来,申请人张某首次执行时,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承办人深知交通事故带来的精神创伤和久未执行到位的案款成为“两座大山”,一直积压在申请人张某心中。 受理案件后,承办人查阅了首次执行的案件卷宗,并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张某进行沟通,但张某无法提供任何财产线索,也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后经查控,被执行人名下也未查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本案一度陷入困境。 如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将成为本案的转机,于是承办人转换思路,重新梳理案件发现该案标的额不大,且被执行人正值壮年,承办人遂对线索逐一排查,终于发现其在某个银行留下了联系方式,承办人顺利拨通电话,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 被执行人称“本以为事情过去多年已不了了之,没想到法院竟然还会找到他”。承办人向其释法明理,告知执行案件只要没履行完毕,不管何时法院都会追溯,直至全部履行到位。最终被执行人将执行款连同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并汇至法院,该案从恢复执行到执行完毕仅用时13天。 “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年关将至,津南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增强宗旨意识与责任意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执行力度。恢复执行案件深挖究底,穷尽财产调查手段,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充分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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