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莆田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任命:
许秀霞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会议免去:
柯卫群的莆田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任命:
王俊宁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志权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诺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方蔚文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陈思容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金森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任命:
林秀冰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吴丽仙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莆田晚报记者 林红霞
责编:黄凤珍
编审:许秋洪
监制:林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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