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讯(记者吕晓艳)户籍和居住地不一致能否参加哈尔滨的城乡居民医保?务工人员老家没参保是否能参加职工医保?黑龙江省医保局就居民关注的医保政策进行解答。
问:王先生户籍在龙江县,但长年在哈尔滨生活,并取得了哈尔滨的居住证,那么他能否参加哈尔滨的城乡居民医保?
答:如果王先生在户籍地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那么他就可以在哈尔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照我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黑人社规〔2017〕9号)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哈政规〔2017〕38号)规定,“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地所在的市(地)、县(市)财政应按照本地参保人员标准给予补助。”
问:家在农村的老张在老家没参加任何医疗保险,2020年,他与某市劳务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那么他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能参加。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老张作为有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单位应依法为老张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老张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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