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要求,我院组织开展“百日攻坚”活动,执行局进一步发挥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加大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
近日,执二团队迅速行动,将一名长期玩“失踪”的被执行人卢某某拘传到法院,促使卢某某履行了全部案款。申请执行人曲某拿到21万余元案款后,将书写着“办案神速解民忧,秉公执法扬正气”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对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申请执行人曲某在被执行人卢某某处打工,负责奶品配送工作,2015年3月19日在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被评定为九级伤残。献劳人仲案【2018】4号仲裁裁决书依法裁决被执行人卢某某赔偿申请人曲某医药费、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1.3521万元。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卢某某拒不履行赔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曲某不得已向献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平台只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三万余元,穷尽调查措施后仍查不到其它财产。执行干警多次到卢某某家中找卢某某,但卢某某为规避执行玩起了“失踪”,见到执行干警就跑。今年7月份,执行干警再次到卢某某家中执行,卢某某驾驶车辆发现警车后掉头就跑,执行人员驾驶警车追踪几公里后因路况复杂无奈放弃。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加大了执行的难度,但执行干警始终没有放弃。
近日,执行干警接到举报后迅速出击,将被执行人驾驶的车辆成功拦截,并把被执行人卢某某拘传至献县法院。在决定采取拘留措施前,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使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卢某某对自己抗拒执行的行为主动认错,履行了剩余案款。
来源:献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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