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组对王某某、姜某某等9人涉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针对此案,该院成立了办案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积极与大庆市公安局“1020”专案组对接,多次制发侦查提纲,为全面、高效、合法侦查取证提供了法律支持。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组先后依法批准逮捕主犯王某某及其他涉恶团伙成员,并向公安机关移交在逃人员涉案线索。同时,办案组积极与法院会商,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
经依法审查查明,王某某以“飞哥”自称,通过各种手段拉拢其他成员,以其为首形成较为固定的团伙,通过向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经六街一带歌厅提供有偿陪侍服务的非法活动谋取暴利,并以威胁、恐吓、暴力等非法手段排挤“竞争”,哄抬陪侍“价格”,肆意殴打歌厅业主及消费者。
该团伙经常在深夜流窜于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一带各饭店、网吧、超市、烧烤店、歌厅、酒吧等公共场所,多次实施持消防斧、砍刀、木棍、铁链等凶器随意殴打包括女性、未成年在内10余次40余人,多次故意毁坏财物,打砸他人机动车辆,数次打砸他人经营的歌厅、饭店、超市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12月10日,该院依法将王某某、姜某某等9人涉恶势力团伙寻衅滋事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将其余涉案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继续侦查。
庭审过程中,办案组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全面履行举证责任,充分发表公诉意见,有理、有力、有节地指控恶势力团伙的违法犯罪。王某某、姜某某等9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大庆市教育局
责 编: 洋洋
审 核:子美
监 制: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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