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渭南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晓鹏介绍了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情况。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祖亮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王晓鹏介绍,2019年5月30日,渭南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组建一年多以来,该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出实招、办实事,实现了机构改革平稳过渡、业务工作顺利衔接、医疗保障事业稳步发展。
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范了全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政策;将门诊慢特病病种统一扩大到30个病种,扩大了参保群众的受益面,全市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人数达到69025人,311405人次享受待遇,基金支付 11106万元;在稳定住院待遇水平的同时,适度提高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到60%。全市基本医保住院待遇享受人次达到524007人次,基金支付201432万元。
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了《渭南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从2019年12月31日起,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实现同步参保登记、统一征缴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强化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实现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到11月底,全市享受“两病(糖尿病、高血压病)”门诊用药保障的参保人员已经达到4万多人次,基金支付179万余元,每月平均新增人次在32%左右,有效减轻了广大“两病”参保患者的门诊医疗负担。
扩大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将部分重特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平均降低30%以上,有效提高了大病保险的使用率和受益率。
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制度。明确将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部门认定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入医疗救助对象,扩大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同时,规范了救助标准、救助流程等内容,在政策制度层面统一了全市医疗救助工作。
全力打赢医保扶贫攻坚战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普通门诊一般诊查费全部予以报销;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门诊慢特病报销限额提高20%;大病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儿童白血病等30种大病再提高5%,并取消大病保险年度封顶线。
截至2020年11月底,贫困人员就诊55.45万人次,报销33725.67万元。其中普通门诊就诊41.94万人次,报销1324.23万元;门诊慢性病就诊56205人次,报销2888.41万元;报销住院78834人次,报销29513.03万元;医疗救助8488人次,报销1394.33万元;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三重保障”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80%以上。
深化药品招采和供应保障体制改革
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改革。截至目前,国家组织集采共三批112种药品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实现带量采购。第一批集采药品共25个品种,第二批集采药品共32个品种,第三批集采药品共55个品种。同时,医保基金提前预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资金,有效保障了药品及时供应,减轻了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压力。
实施医保药品目录改革。从2020年1月1日起渭南市统一执行《国家目录》,严格执行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标准、药品采购和报销等相关政策规定,保证了参保人员按时享受待遇。
启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市的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自2019 年12月31日24时起,实施医用耗材零加成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全市的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自2020年5月31日24时起,实施医用耗材零加成政策,同步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加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管理
截至目前,全市定点协议医药机构共3740家,其中:定点医院 371家、基层定点医疗卫生机构2234家、定点零售药店1135家,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医药服务的需求。
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简化手续资料,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优化办事流程,真正做到 “一个窗口通办、一站全程服务、一次彻底办结”。如简化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办理程序,将门诊慢特病的申请、鉴定业务办理设置为直接由定点医院医保办受理,减少了经办环节。
提升异地就医经办效率,取消长期驻外异地就医只能选取三甲定点医院就医的限制,完善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制度,充分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让广大在外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医保政策红利。2020年全市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院已达118家,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结算(含跨省和省内)45484人次,医保基金报销4.30亿元。
做好应对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服务。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预拨付医保基金5920万元。到目前为止,医保基金共支付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病例医疗费用113人次34.38万元。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在职工医保基金吃紧的情况下,推出企业医保费缓缴政策,最长可缓缴6个月时间,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记者提问:随着长期外出务工人员逐渐增多,异地就医结算成为参保群众普遍关注的事情,请问如何解决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解除老百姓异地看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后顾之忧?
渭南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城乡居民稽核科科长 樊晨阳
2017年7月,渭南启动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住院联网结算。三年多来,医保部门攻坚克难,不断创新,尤其是医保局组建以后,在异地就医服务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一是搭建起了全国联网的异地就医国家结算平台,完善了跨省异地就医国家清算,省内异地就医省级清算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二是不断扩大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数量。2017年,我市接入国家异地平台的只有部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到2020年末,我们已将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118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了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群众异地就医较之前有了更多的选择。三是逐渐简化了异地就医办理手续。启动初期,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2019年,全市开通了5岁以下,65岁以上人员异地就医电话备案渠道;今年我们正在与国家医保局对接,准备开通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对接完成后,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随时随地线上办理业务。
目前,我市有异地就医需求、并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都可以在当地纳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任意一家医院住院并持卡直接结算。以2020年为例,每个月我市城乡居民大约有7000人左右,在异地就医并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结算,医保基金月均支付约7500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与省医保局同步推进,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争取2021年实现门诊慢特病和药店购药的异地联网结算。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医疗待遇?
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四级调研员 郭军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规定时限足额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享有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门诊“两病”用药、生育、住院、大病保险6类保障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主要针对参保人日常发生的、病程在两周左右的常见病、多发病需在门诊就诊治疗的疾病。在统筹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门诊就诊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100元。
门诊慢特病共分3类30种,Ⅰ类重大疾病7种,II类长期用药慢性疾病19种,Ⅲ类其他疾病4种。参保人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累计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线标准为300元,其中Ⅰ类中慢性肾功能衰竭腹膜、血液透析和Ⅲ类病种支付比例为70%,其余病种为60%。病种不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同。
门诊“两病”用药指参保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在门诊接受药物治疗,且病情未达到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标准的,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设置起付线,一个参保年度内为20元,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360元,糖尿病300元。
生育待遇实行定额支付政策,正常分娩每例支付1000元,剖宫产每例支付3000元,双胞胎、多胞胎分娩的,每增加一胎支付限额增加30%。
住院医疗待遇:参保人在统筹区域内住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标准为300元,支付比例80%;一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为500元,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为800元,支付比例为70%;三级医院起付线标准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60%。
参保人在统筹区域外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三级医院2500元、三级医院3500元,支付比例在统筹区域内政策的基础上统一下调5%。
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
大病保险医疗待遇: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的部分,分段按比例进行补偿。1万元(不含)-5万元(含)按60%予以补偿;5万元(不含)-10万元(含)按70%予以补偿;10万元(不含)以上按80%予以补偿。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以上6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具体政策规定,可通过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有下列情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费用不予报销:(1)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4)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5)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国家组织的集采药品这么便宜,药品质量如何保证?
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科科长 孙淑文
药品是特殊商品,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药品都是由国家药监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企生产,且通过国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在国家集中谈判的基础上通过带量采购获得的,虽然低价但是有效性、安全性有保障。为保障药品质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加强对中选药品的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增加抽检频次,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药品质量。完善中选药品的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和预警分析,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所以说鼓励患者优先使用这些集采中选药品。
渭南青年网 图文 张亚龙 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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