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缓解交通拥堵,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利用道路监控设施对部分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自动抓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1年1月4日
二、抓拍路段及道路监控设施
1、太任路大新街胡总路口至大新街禅堂寺路段,6处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2、太和高铁东站落客平台及站前路,7处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3、健康路(县医院西门),1处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4、建设路(世存商贸公司),1处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
5、镜湖东路(与站前路、育才路、规划路、147县道交叉口),4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自动抓拍系统;
6、镜湖东路与育才路交叉口,2处固定超速自动抓拍系统。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太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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