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滕州交警曝光了最新一批交通违法行为,除了闯红灯、违法鸣笛、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等常见的交通违章行为外,首次曝光了一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
尊敬的车牌号是鲁DD21978车主您好:
2020-12-05 18:00分您有一条违法行为
地点:北辛路与塔寺路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处理:罚款100元 扣1分
尊敬的车牌号是鲁HK657H车主您好:
2020-12-05 19:09分您有一条违法行为
地点:北辛路与塔寺路
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处理:罚款100元 扣1分
滥用远光灯绝对是所有晚上交通参与者最痛恨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市照明良好的情况下,滥用远光灯并不会给自身带来多大的好处,只会给对向车辆和行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在滕州就发生了多起因为滥用远光灯而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下面就是两起发生在滕州的典型例子:
滕州目前公布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系统抓拍路段总共有7条,分别是:
1、北辛路(龙泉路至平行路路段)
2、善国路(北辛路至青啤大道路段)
3、荆河路(龙泉路至振兴路路段)
4、龙泉路(北高速出口至王开转盘路段)
5、学院路(龙泉路至平行路路段)
6、解放路(龙泉路至振兴路路段)
7、塔寺路(沿河路至通盛路路段)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
夜间请合理使用灯光
不做人见人恶的“远光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