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环县公安局洪德派出所闻警而动、迅速反应,成功处置一起水泥罐车轮胎自燃事故,确保了辖区国道平安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当晚20时许,211国道环县洪德镇赵洼村路段处一辆行驶的水泥罐车突然右前轮胎起火,现场浓烟滚滚。接到报警,环县公安局洪德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动,赶赴现场后,民警发现罐车起火点在油箱附近,有可能引发爆炸,情况十分危急。救援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快速疏导过往车辆避让,对现场实施隔离;另一路民警不顾危险冲上前,使用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经过十余分钟奋战成功扑灭火灾,险情得以排除。为了防止轮胎再次发生复燃,民警对罐车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确保安全后才离开。
“我也没想到轮胎会突然自燃,要不是你们及时相救,后果不敢想象,感谢人民警察,你们是好样的!”驾驶员握着民警的手再三感谢。
发布:庆阳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 融媒体中心
来源:环县公安局
编辑:薛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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