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压岁钱也开始“水涨船高”。春节期间,有的孩子甚至收入过万。然而,父母经常说:“你还小,爸妈先给你存着。”听着合情合理,可是往往这钱存着存着有时就消失不见了。那父母是否有权使用孩子的压岁钱?
2002年,小琴结婚,婚后生下一女二子。2012年春节,小琴的婆婆给孙女孙子分别包了一个大红包,一共是56万元,用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在3个孩子名下,存单由小琴保管。
后来,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小琴提出离婚,但法院驳回了她的请求。提出离婚后,小琴以监护人身份,凭户口本和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取出了孩子的压岁钱。丈夫和三子女向法院起诉小琴,要求还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压岁钱”的所有权是属于孩子的。长辈送给孩子的“压岁钱”属于单方面的赠与行为,只要长辈们送出去了,就完成了赠与的行为,孩子作为被赠与人就拥有了所有权。由于孩子的年龄还小,不能很好处置自己的“压岁钱”,父母是可以代为保管的。若压岁钱都用在了孩子身上,比如用于给孩子交学费、报培训班或购买保险等,家长是可以动用孩子压岁钱的,但如果花在与孩子无关的事情上,则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严格来说侵犯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所小琴返还红包,红包属于孩子所有。
律师观点:
首先,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其次,根据民法总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据此,小琴擅自将钱取出的行为侵害了三个孩子的合法权益。小琴可以替孩子保管处分压岁钱,但前提必须是为维护孩子的利益,如为其购置生活、学习的用品,为其报名参加兴趣班、夏令营等。但现在小琴有意离婚,取出这笔压岁钱想归自己所有,使孩子的财产遭受了损失,既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也违背了立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宗旨。
综上,小琴需返还红包。
(图片来源于网络)
律师提示:
对于可以自主表达想法的孩子,家长在保管、处分其红包的时候,也应当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并正确地引导孩子合理使用压岁钱,让孩子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尽管父母私自挪用孩子的压岁钱是违法行为,但是压岁钱毕竟主要涉及家庭内部的关系,不宜依靠法律进行约束,除非是发生特别严重损害到未成年人权利的行为,当事人才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