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丁兰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调解员老沈接到了辖区某单位负责人丁某的电话,称有员工康某在宿舍猝死,家属已来杭谈丧葬处理事宜,但多轮交谈后提出工伤赔偿的要求,单位认为这个要求不合理,康某女儿当场情绪失控,摔东西、大闹会场,为了向单位施压,家属们还扬言要抬着康某遗体来现场。
为了平息事态,丁某言辞恳切,希望街道矛调中心能够帮助解决这起劳动争议纠纷。
在矛调中心的调解室里,调解员老沈向双方确认了事情的经过:晚6点,康某下班返回宿舍休息,由于同宿舍的工友是夜班,宿舍内只有康某一人。次日6点多,工友下班回宿舍时发现康某倒在地上不省人事。后康某被送医急救,因抢救无效死亡,医院当天就出具了死亡医学证明。事后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勘察,法医对遗体进行了检查确认,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康某的家属提出工伤赔偿。单位则认为康某是工作结束后,在宿舍休息时发生的猝死意外,不属于工伤范畴,没有赔偿义务,但表示愿意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康某家属则认为康某工作强度大,且死在单位提供的宿舍内,坚持认为康某系工亡,提出较高的赔偿额。双方各自提出的赔偿款数额差距较大,沟通一度陷入僵局。
街道调解员老沈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了有关工伤认定的情形与视同工伤的情形,与某单位负责人丁某提供的事件经过比对以后,明确康某死亡不能认定工伤这一事实。
随后,老沈与康某的家属进行了第一轮的沟通,除了安抚家属的情绪,也在谈话过程中向家属耐心讲解《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亡的认定政策,直言康某非因工死亡,不能取得工亡赔偿。同时建议康某的家属可以自行咨询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的值班律师,获取法律建议。在康某女儿咨询律师的间隙,调解员老沈单独与死者的丈夫、儿子进行沟通谈话,注重从心理上找突破口,讲法条、举案例,苦口婆心地做思想工作,劝解他们放弃无理要求。
在当天下午进行的第二轮调解中,康某家属通过与值班律师的谈话,已经接受了康某死亡无法获得工亡赔偿的结论,情绪低落。这时,调解员老沈抛出橄榄枝,表示愿意为家属争取最大额度的抚恤金,家属有其他想法的尽快提出来。在家属们讨论间隙,调解员老沈又单独约谈了单位负责人丁某,要求从人道主义角度、“死者为大”考虑,适当提高补偿金额。
早上9点开始的调解,10点、11点、12点……一直到晚上9点,整整12个小时的谈判,康某家属同意了单位提出的补偿方案,双方最终在抚恤金的金额上达成一致。除了抚恤金,某单位还同意为康某承担医院抢救费、丧葬费用等,帮助家属落实对接医疗意外伤害保险理赔。家属对此结果也表示满意。至此,纠纷圆满解决。
自街道矛调中心成立以来,承办了明珠社区涉及67户居民的火灾事故赔偿纠纷,以及银鼎商贸城拆迁过程中瑞达公司涉及的29起债权债务纠纷的调解,都已圆满化解。为更多的群众实现“最多跑一地”。接下来。矛调中心将充分整合辖区内专职调解员、“老娘舅”、律师等资源,快速派单,联合调处,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丁兰社会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平安丁兰创建。
供稿/审稿:平安建设办公室
编辑: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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