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大同讯(刘超 通讯员刘西龙)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确保百日交通综合整治取得良好效果。连日来,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对辖区重点路口路段实施严格管控,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月30日、12月1日,驾驶人李某、冀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交警八大队严处。
11月30日15时 李某在省道339线75公里处因无证驾驶小客车被交警支队八大队巡查民警查扣,12月1日10时冀某因无证驾驶重型货车被交警八大队民警查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山西省实施办法》第89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规定,驾驶人李某,冀某将分别受到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的重处。
大同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上道路行驶要依法行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法律规定,以身试法必将得到法律法规的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王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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