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为这篇文章取这个题目,是因为自己很喜欢的一本书——《说英雄谁是英雄》,很有和谐感,绕来绕去成了风度,而我在写小说的时候通常也会犯着同样的难,谁是读者,谁是作者?或许,我是读者,或许,我是作者。
有这么一句话,要成为一个优秀的作者,必须要先成为一个合格的读者。
这话,是有道理的。不管是笔触还是技巧,以及剧情构思,都一定要在阅读中找到灵感,没有人是天生的作者,所有的好点子,所有的辞藻,所有流溢于字里行间的光彩,都诞生于无数的伟大文学作品中。
有的时候,巨人的肩膀,还是需要站一站的,该踏的垫脚石,还是应该用一用的。
我开始写作,只是因为一个很烂大街的机缘巧合,故事过于俗套,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讲一讲,因为这确实发生在了我身上,那是个仲夏的夜,天很闷,半夜被热醒了,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人在睡不着的时候,总会想很多事情。
索性,我就开始想一个故事,先是有人物,有背景,然后故事就开始了,一点一点的,就像是几个无节奏的旋律,居然慢慢被我哼成了曲调,我越想越兴奋,被自己的这个故事深深吸引了,我当时直接就从床上翻了下来,拿出纸笔,潦草地写下了自己摇篮里面的故事,当时从半夜一直写到了天亮,当天就写了四万字,这对一个作家来说,一天四万字,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量。
我只是很兴奋,一直没有倦意,一气呵成,将开头以及整个故事的设定写了下来,接下来就是洋洋洒洒,一个很简单的念头,被罗里吧嗦的我绵延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这就是《野生的人类》的开始。
因为这个点子算是“飞来横祸”,所以其实没有所谓的大纲,整部小说,可以说是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写到某个阶段,就会在那个阶段定一个小的基调,算是对大纲的补救了。不过整部小说我自认为还是很有逻辑的,咳,是一部有头有尾的小说。
这部小说是第一人称视角,每次写作,我都会将自己放在这个小说里面,仔细琢磨着,我可能会在那个世界里面碰到什么,或是遇到什么危险,或是有什么意外让故事发生转折,或是增加什么情节水一水字数,或是,哈哈,爱上什么人?总而言之,自己体验自己的小说,那是一种很幸福的事情。
尤其是,在如今这个浮躁的世界,写小说能让自己静下心来,更关键的是,每天写一点,每天看着字数的积累,订阅量的增加,每天都会有变化,这是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每天都有小小的满足。
我是读者,吹笛子的猫;我是作者,吹笛子的猫。欢迎一起阅读我的小说,欢迎一起来谱写我们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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