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过境大型货车进入县城区的通告
为切实减少过境大型货车带来的扬尘污染及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及平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过境大型货车进入城区的通知》精神,即日起全面禁止过境大型货车进入县中心城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过境大型货车进入县中心城区,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包括:二环大道、江北大道、朝阳大道、西江一桥、城东街、城西街、乌江街、商业大道、平安街、西山路、城湖路、朝东一街、朝东二街、朝东三街、雅塘街等。
二、过境大型货车全天候禁止进入县中心城区。
三、过境大型货车绕城过境路线:西江二桥(平南东延长线)——工业大道——瑞雁大道——三环大道。
四、对过境大型货车违反规定进入县中心城区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平南县人民政府
11月23日
来源| 平南县人民政府 平南县融媒体中心 平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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