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因发现其妻子宁某与其朋友老王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一直希望能找到老王谈谈。当日21时许,吴某酒后将其家中一把尖刀揣至兜内,驾车来到黑河市某小区老王住所附近,并电话联系老王约至该小区门口见面。
二人因言语不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吴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右手持刀向老王腹部连刺两刀,将老王刺倒在地。老王倒地后将吴某蹬倒,二人再次发生厮打,吴某用尖刀向老王身体连刺多刀。
后老王对吴某称自己“不行”了,吴某听到后用手机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待救护车到来,帮助急诊医生将老王抬上救护车,驾车跟随救护车来到第一人民医院急诊。
经黑河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老王外伤致肝脏、膈肌、肺脏、胆囊破裂修补术后均属重伤二级。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吴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以上内容均来源于网络)
如有侵权请联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