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南京某小区的地下车库内,多只流浪猫惨遭虐杀,地上全是血,有业主表示,猫粮投毒嫌不够,还残忍割喉,加上地下车库没有信号,而且是监控死角,所以看不到行为人,目前物业已经报警,并表示会配合警方处理此事。
今年4月份,有网友爆料山东某高校的学生剥皮、掏肠、电击等方式虐猫,并且还拍成了视频在网络上出售,在舆论的压力下,学校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虐猫者也发布了道歉声明,但很多网友还是不满意。
部分人可能会认为,都道歉了还揪着不放太过分了,但真的如此么?他们在虐猫时,受虐的可不仅仅是猫咪的生命,还有社会的良知,大众的内心也会因此被折磨,产生不适感,保护动物,其实也是在保护人性中善良的那一面。
鲁迅先生说过:弱者愤怒,抽刀转向更弱者,虐猫者某种意义上就是如此,部分人小的时候遭受过侵害,比如说家暴、性侵害,长大后与别人发生不快时,童年的痛苦会被放大,当他们伤害猫咪的时候,会觉得自己的痛苦被转移了,得到发泄了,正是因为带着强烈的不满和恨意,所以使用的手段才会那样令人发指。
还有的人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在家中被父母管着毫无自由可言,在学校内被老师管着,无法做自己,同龄人也看不起自己,慢慢地,他们的心理就会扭曲,会去选择比自己更为弱小的生物来欺凌。
伤害人类是犯法的,这些人惧怕国家机器,就会转向动物,因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除了濒危的保护动物,其他的动物是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生命权,宠物只能被当作主人的财物来对待,那些没有主人的流浪动物就更可怜了,就算是被杀死了,虐杀者也不会受到法律惩罚,只能被大众从道德上批评指责。
但人的情绪是有阈值的,部分人一开始虐猫虐狗,会产生快感,时间久了就会麻木,他们会想尝试更为刺激的方式,比如说虐待人类,今天虐待动物,是为了明天杀人练手的说法一点都不夸张。
澳大利亚警方的调查数据显示,强奸杀人犯中,100%有过虐待动物的前科,从这个角度来看,将动物保护入法,让动物们有基本的生命权势在必行,这不光是在保护动物,也是在保护人类社会中相对弱小的老人、婴儿以及妇女。
同时,加强对流浪动物的管理,也可以减少类似的案例,像印度这个国家在很多网友看来非常奇葩,但他们对于生命的尊重是值得肯定的,他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捕捉节育计划,队员们每天穿梭在大街小巷中,抓捕流浪猫狗,实施节育手术后再放回去。
人类社会里的流浪猫狗,其实大部分都是被主人抛弃所导致的,在日本,他们建立了"不要宠物巡回车"制度,车辆会在大街小巷内穿梭,回收那些没有人要的宠物猫狗,然后发布领养信息,若是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人领养的话,动物会被安乐死,但地方政府会想尽办法劝导人们来认领,以熊本市为例,1999年实行这一制度时,有1577只动物被安乐死,但到了现在这个数字已经成为了0。
如果单纯地捕杀流浪动物,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因为动物的繁殖能力是非常强的,也具备学习能力,今天捕杀了一只,明天就会新生两只,永远无穷无尽,将其抓捕,统一实施节育手术,然后再发布领养信息,或者是放归原处,才是比较靠谱的做法。
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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