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古代史的长河中,曾出现过许多政权或国家。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的,比如国家的体制和君主的权力大小等等。
在四大文明古国中,古埃及很早就建立起了君主专制制度,即法老为全埃及的最高统治者。同样,古代中国也很早就发展出了君主专制制度,直到公元20世纪初才走向终结。
既然二者建立起来的皆为君主专制制度,那么古埃及和古中国的君主们所享有的权力又存在着哪些不同呢?
一、二者都将自己的身份''神化''
无论是古埃及的法老,还是古代中国的皇帝,都将自己的人格''神化''了。在君主们''虚构''的''世界''里,君主之所以能够成为君主,是天意使然。也就是说,君主生来就享有统治万物的权力,并且这种权力会一直紧紧伴随着血缘关系进而传承下去。
当我们将古埃及史和古代中国史结合起来看时,就能够发现法老们的做法与中国古代的封建君主们如出一辙。中国古代史中的封建君主们,为了与贵族集团划清界限,因此也宣称自己是上天之子,这也是''天子''称呼的由来。既然是上天之子,那么就''顺理成章''的拥有和贵族集团以及其他社会阶级不同的权力和地位,如此封建君主对国家的控制力就得到了加强。
虽然二者最终想要达成的目的相同,且在努力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所采用的手段也基本相同。但是实际上二者手中所掌握的权力的源头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即''天子''不等于''天子''。对此,中国计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杨宁芳教授和张爽硕士在《中国古代皇权合法性建构的三个维度》一文中曾经提到:
···''天子''通俗理解的''天之子''一旦具有某种神性就超越了一般意义变成了感天而生、天人交媾的唯一性···
三、对国家经济控制的方式不同
《诗经·小雅》中曾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古代中国,国家的一切财产皆为封建君主一人所有,即皇帝的私产。皇帝不仅可以凭借自己的意志统治整个国家,同时还可以肆意挥霍国内所有的财富。
从表面上看,法老和古中国的封建君主似乎都可以随意操控国家经济,但实则不然。在古埃及,法老掌控国家经济的方式是通过确立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实现的。简单来说,就是在全国各地建立诸多法老直属的经济领地。这些地区的财富最终都将流入法老的''私人金库''中去。而用于国家建设的经费,则并不是非常可观。
而古代中国的封建君主将整个国家都视为自己的私产,在每年将赋税收入国库之后,再从国库之中划拨出皇室专属的经费。其余的财政收入,则继续投入到国家建设的''账户''中去。因此,古代中国国家的整体发展前景要明显比古埃及好很多。
四、对生命的''控制''程度不同
在理想状态下,古埃及的法老和古代中国的封建君主都掌握着臣民生死的权力。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想要剥夺他人的生命,似乎并不困难。但这也仅仅是理想状态下的结果,基本很难实现。
在古埃及,法老可以凭借自身的权威随意剥夺他人生命。但是在古代中国,君主想要剥夺他人的生命,就必须从律法中寻找到相对应的惩罚条款,从而才能够启动惩罚机制。在律法逐渐得到完善之后,封建君主想要轻易剥夺他人的生命变得愈发困难起来。这实际上是一种进步,即君主也无法逾越律令,进而只按照自己的意志和一时喜恶来治理整个国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君主对自身身份认知和身份职能认知的不同,是导致二者之间产生这种明显的差别的主要因素。在古埃及的法老看来,只要能够巩固自己的专制统治,那么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即便这种专制统治只能够在短时间内发挥作用,从长远角度来看则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也在所不惜。
而在古代中国,封建君主们很早就明白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并且通过不断地吸取前朝和前人遗留下来的历史经验,尽可能的通过施以仁政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久而久之,一些权力就被君主自行限制了起来,便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统治整个国家了。
【2】《中国古代皇权合法性建构的三个维度》,杨宁芳、张爽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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