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村民们注意啦!
前段时间
金湾区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开展金湾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
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是啥意思?
为啥要办理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
下面跟小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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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不动产权证》,
可以让我们的合法财产
得到更好的保护。
那么
登记范围、登记方法等
都有哪些呢?
一起往下看看通告原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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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湾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 号)、《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粤自然资规 字〔2019〕11 号)、《珠海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珠自然资函〔2020〕97 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将全面开展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确权登记保障农民合法财产权益,同时摸清区内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界址、四至、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形成完善 的“房地一体”登记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统计分析提供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三灶镇、红旗镇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二、登记内容和时限
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权属、位置、面积、数量、用途等权属状况和自然状况。确权登记工作自2020年7月全面展开,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结束。
三、登记方法
(一)权籍调查为确保本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需进行权籍调查工作。调查作业人员将到各单位和个人住户进行 房屋现状调查及房屋测量,核查每宗用地及地上房屋的位置、权属、界址、用途等情况,并同步开展资料收集。调查期间,调查作业人员佩戴统一制作的工作证,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主动配合,及时提供方便,不得无故阻挠和干扰测量人员作业。
(二)登记发证本次“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采取村集体集中组织申请、属地村委会协助调查作业人员入户收集申请材料、市 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牵头相关单位开展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受理的工作模式。权籍调查初步成果形成后,由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对不动产权利人 信息、权籍调查成果、登记事项等内容进行联合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在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权利人签字确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金湾分中心依法审核,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予以确权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国务院 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各村集体和村民应积极配合履行现场核查义务并及时提交真实合法的相关登记资料。若有异议,必须在确权登记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收到异议申请的,以公告结果为准。
(二)本次金湾区“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是金湾区人民政府以“总登记”形式统一组织实施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有不法人员利用本次调查进行非法收费或非法活动,请单位或个人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举报(举报电话:0756—7262081)。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2020 年 7 月 29 日
来源: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金湾分局、珠海金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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