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0年
“煤改气”用户用气补贴办法的通知
根据临汾市尧都区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尧都区清洁取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尧都区2020年“煤改气”用户用气补贴办法的通知》(尧清办发〔2020〕41号),现我公司根据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补贴办法如下:
(一)补贴范围
本次补贴范围为尧都区冬季采用天然气壁挂炉取暖的用户,以下简称“煤改气”用户。
(二)享受缴费补贴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三)补贴标准
各“煤改气”用户必须到营业厅现场缴纳现金方能享受补贴。第一次缴费时,卡内余额大于300元的用户,不能享受补贴。卡内余额小于等于300元的用户可以享受补贴。“煤改气”用户可以按照补贴档次分别缴费享受补贴,也可以按照补贴档次顺序合并缴费,合并缴费后,享受补贴金额同时累加。
“煤改气”用户2020年11月1日开始第一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500元,天然气公司直接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800元;用户第二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5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900元;用户第三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10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1600元;用户第四次缴纳天然气费用时一次性缴费1000元,天然气公司向用户燃气账户储值1200元。
(四)补贴方式
由区财政通过我公司以等值气量方式补贴给“煤改气”用户。
(五)相关工作要求
采暖季结束后,将对实际用气量进行核查,卡内余额超过300元的用户,根据实际用气量,按缴费档次扣回用气补贴,卡内余额低于300元的用户,按照缴费档次享受补贴。请各居民用户根据文件,结合自己往年实际用气量理性缴费。
为严防冬季疫情反弹,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要求,缴费时须按秩序依次排队等候,注意间隔距离,并佩戴口罩,对补助有疑问的用户请关注临汾中石油昆仑燃气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补助的通知。届时为避免用户在微信误缴取暖补助费用,微信公众号缴费渠道暂时关闭,开启时间另行通知,特此感谢广大用户的积极配合!
临汾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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