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订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购买长江证券收益凭证产品。详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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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含本次)余额为3,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一)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购买的长江证券收益凭证产品为本金保证型理财产品。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回购或交易条款,可能导致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长江证券签订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客户协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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