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亚,襄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来,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无一投诉。因成绩突出,多次获得“先进个人”、“办案能手”、“全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2019年度调研案例成果突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公正司法 攻坚克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襄城县法院共审结11起涉恶犯罪团伙案件,李淑亚同志审理了7起,涉及35名被告人。2019年1月,襄城县法院受理了崔某等9名被告人的涉恶犯罪团伙一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襄城县法院受理的首起涉恶案件。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各界关注度高,没有现成的案例可供参考。面对着这么棘手的“活儿”,她却说:“员额法官就是要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就是要办别人没办过的案子”。她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仔细查阅案卷,逐项梳理证据,综合分析案情,研判庭审风险。她挺着身孕加班加点查阅卷宗,困了累了就在办公桌上眯一会;为保障庭审的顺利进行,她不敢喝水,实在渴得受不了时就用水湿湿嘴唇。高强度、快节奏的庭审模式让怀有7个多月身孕的她衣服常常被汗水湿透,有时连站起来都困难,庭审结束后,整个人都近乎虚脱。连续20多天的庭前准备,11个小时的开庭审理,50页的庭审记录,24页的判决书、15000余字的判决内容……她用一串串数字记录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点滴进程,用一纸公正高效的判决,彰显着一名刑事法官的责任与担当。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许昌中院审理后以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爱岗敬业 求真务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一向勤奋的她更是以前所未有的高标准要求自己和办案团队,以最强的专注力和最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办案中。为完成一次高效、优质的庭审,她制定详细庭审预案,围绕庭前准备、庭审流程、庭审记录、证据展示、庭审保障等流程,将工作内容、岗位责任、时间节点等内容逐项规范和细化。为确保庭审有序可控,提升庭审质效,她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将证据展示、听取意见等程序性问题放在庭前会议中进行,切实提升了庭审效率。
注重质量 稳扎稳打
2019年7月26日,依法对崔某等9名被告人涉恶犯罪团伙案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崔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其他8名被告人也受到了严厉惩处,分别判处四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19年12月25日,依法对张某锋等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侯某正等5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满某龙等8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了集中宣判。张某锋等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宣判后,全部服判,满某龙等8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侯某正等5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宣判后,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许昌中院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即使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她依然热衷于参加各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普法宣传活动,“既然选择了人民法官的职业,我们有责任和义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守好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更有义务让更多的人知晓专项斗争并积极参与其中。”
来源:襄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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