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龙湾区人民政府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温州市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2d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于2020年10月完成中间成果会审,现依据《温州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实施方案》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1月21日(共30个自然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地块为温州市民营经济科技产业基地A-12d等地块,东至金海一路、南至明珠路、西至经五支路、北至滨海三路及浙江省海洋水产养殖所,总规划面积约25.26公顷。
二、用地性质修改
规划修改后,将A-12d地块功能调整为文化设施用地(A2);将A-13d地块功能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将A-12g地块调整为供电用地(U12);将A-13b地块调整为消防用地(U31)。
三、控制指标修改
规划修改后,各地块指标情况详见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修改后)。
备注:地块建筑总高(黄海高程)应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
四、配套设施修改
规划修改后,A-12b地块设置1处消防站,消防站面积调整为5628㎡;A-12g地块设置1处110kV变电站,变电站尺寸调整为42*75m户内式,面积调整为3149㎡;A-12d地块设置1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设置1处开闭所,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设置50个社会停车泊位。
五、城市设计引导
本片区整体应形成简洁大气的滨海产业区城市风貌。城市界面应加强沿明珠路、经五路两侧界面控制,注重新建建筑与周边建筑肌理的统一与连续。同时,应加强建筑第五立面设计,屋顶可结合体育设施等一并设置,提高建筑使用效率。建筑风格上,宜采用现代、简洁的风格;建筑色彩宜采用灰白色系为主,凸显淡雅,并注重与周边建筑及环境的有机融合;建筑立面材质应稳重大气,宜采用石材、高级铝板、玻璃等材料。
六、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规划图(修改前)
4、用地规划图(修改后)
5、地块编号图(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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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修改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地点:
1、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wenzhou.gov.cn/
2、温州市龙湾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longwan.gov.cn/
3、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信号“龙湾发布”
4、街道办事处、地块现场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2060号2楼(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湾分局)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55876894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2日
出品:龙湾发布
资料:区资规局
版式:景萱 编辑:胡炎桢
责编:王鹏 监制:项显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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