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许在大家的日常生活中出现的频率不高,但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平日里衣食住行用到的商品,从原材料到成品,都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交易来实现的。每一次的交易都会产生增值,国家也会对每次交易的增值部分收取增值税。
那么销售商品的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呢?简单来说就是销售商品的价格减去采购商品的价格就是商品的增值部分,国家需要对这部分征收增值税。但由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多样性,有的企业很多情况下在采购商品原材料时无法获得正规的税票,为了正常抵扣税款就会找其他企业为其虚开一些发票。正因为很多企业有这样的需求,一些人难以抵制金钱的诱惑,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然后卖给有需要的人。
接下来我们从法律角度来聊一下虚开增值税发票可能触犯哪些法律规定?
一、行政处罚层面
对于一般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往往优先由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或者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刑事处罚层面
如果虚开发票的行为性质比较恶劣或者涉案数额比较大,那么就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8年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通知正式提高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立案标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税额是根据票面金额结合纳税的比例计算出来的)。虚开税额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虚开税额25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在量刑方面,达不到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刑事处罚中常见的问题
1、在案发前及时补缴税款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如果虚开发票的税额达到了刑事立案的标准,但在案发前及时补缴了税款并且到公安机关自首的话,基于犯罪情节轻微,国家税收遭受的损失也及时得到了弥补,很有希望在审查起诉阶段获得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决定。
2、不以骗税为目的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是否属于犯罪?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设置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当中,本质上就是为了打击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虽然在法律条文当中没有明确要求行为人主观上要以骗取国家税款为目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包括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些典型案例当中,均可以看出法官是认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成立必须以骗取税款为目的。如果虚开发票的行为主观上不是为了骗取国家税款,客观上也不会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则不应按照犯罪处理。
3、没有真实交易同时虚开销项票和进项票,犯罪数额如何计算?
由于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所纳税的比例不可能超过最终出售商品价格的17%。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实施虚开行为的企业本身不具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其虚开行为的危害性主要发生在其销项票会被下家企业抵扣税款,进而导致国家税收产生损失。其虚开的进项票往往只是为了平衡账目,而不是为了骗取税款。这种情况下,只需将虚开的比进项票数额更大的销项票数额计算为犯罪数额就可以了。如果将进项票和销项票全部数额累计计算,则会可能会产生税额超过17%的情况,与增值税的流转税性质以及纳税比例明显不符。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