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延)政地征〔2020〕22号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集体土地0.5344公顷(8.01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世园路;南至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西至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北至下屯村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交通运输用地
0.5344
8.016
合计
0.5344
8.016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20〕字第5号),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拟征收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集体土地0.5344公顷(8.01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通行需求。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0年10月2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大榆树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大榆树镇人民政府经发办;联系电话:010-61181099。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大榆树镇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
被征地的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合作经济联合社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集体土地0.5344公顷(8.016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世园路;南至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西至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北至下屯村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交通运输用地
0.5344
8.016
合计
0.5344
8.016
被征收的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非住宅、集体产、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需求。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依据《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9〕37号),该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7万元/亩,共计8.016亩,总金额为56.112万元。鉴于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尚未公布,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被征收的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也不存在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康庄镇小丰营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延)政地征〔2020〕23号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康庄镇小丰营村集体土地0.3346公顷(5.019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康庄镇小丰营村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下屯村土地;南至小丰营村土地;西至京礼高速辅路;北至小丰营村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2852
4.278
园地
0.0380
0.570
交通用地
0.0032
0.048
交通运输用地
0.0068
0.102
其它草地
0.0014
0.021
合计
0.3346
5.019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20〕字第5号),该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康庄镇小丰营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康庄镇小丰营村集体土地0.3346公顷(5.019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出行需求。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0年10月2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康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康庄镇人民政府规划办;联系电话:010-69132131。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康庄镇、小丰营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
被征地的康庄镇小丰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小丰营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小丰营村)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康庄镇小丰营村集体土地0.3346公顷(5.019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康庄镇小丰营村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下屯村土地;南至小丰营村土地;西至京礼高速辅路;北至小丰营村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2852
4.278
园地
0.0380
0.570
交通用地
0.0032
0.048
交通运输用地
0.0068
0.102
其它草地
0.0014
0.021
合计
0.3346
5.019
该项目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以北京正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出行需求。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依据《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9〕37号),该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7万元/亩,共计5.019亩,总金额为35.133万元。
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名。其中劳动力1名,采取货币方式、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0名;其他人员0名。安置补助费估算金额为36.803965万元(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
安置补助费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京政办发〔2015〕11号)、《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执行。
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延)政地征〔2020〕24号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集体土地0.8327公顷(12.490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南至小丰营村土地;西至京礼高速辅路;北至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交通运输用地
0.8327
12.4905
合计
0.8327
12.4905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20〕字第5号),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拟征收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集体土地0.8327公顷(12.490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出行需求。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0年10月2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康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康庄镇人民政府规划办;联系电话:010-69132131。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康庄镇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
被征地的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合作经济联合社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集体土地0.8327公顷(12.490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南至小丰营村土地;西至京礼高速辅路;北至大榆树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交通运输用地
0.8327
12.4905
合计
0.8327
12.4905
被征收的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非住宅、集体产、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出行需求。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依据《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9〕37号),该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7万元/亩,共计12.4905亩,总金额为87.4335万元。鉴于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尚未公布,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被征收的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也不存在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大榆树镇下屯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延)政地征〔2020〕25号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大榆树镇下屯村集体土地0.2881公顷(4.321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大榆树镇下屯村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世园路;南至下屯村土地;西至东红寺村土地;北至下屯村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2037
3.0555
园地
0.0724
1.0860
林地
0.0056
0.0840
交通用地
0.0064
0.0960
合计
0.2881
4.3215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20〕字第5号),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大榆树镇下屯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大榆树镇下屯村集体土地0.2881公顷(4.321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通行需求。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0年10月2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大榆树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大榆树镇人民政府经发办;联系电话:010-61181099。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大榆树镇、下屯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
被征地的大榆树镇下屯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下屯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6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下屯村)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大榆树镇下屯村集体土地0.2881公顷(4.321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大榆树镇下屯村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世园路;南至下屯村土地;西至东红寺村土地;北至下屯村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2037
3.0555
园地
0.0724
1.0860
林地
0.0056
0.0840
交通用地
0.0064
0.0960
合计
0.2881
4.3215
该项目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以北京正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出行需求。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依据《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9〕37号),该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7万元/亩,共计4.3215亩,总金额为30.2505万元。
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名。其中劳动力1名,采取货币方式、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0名;其他人员0名。安置补助费估算金额为36.803965万元(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
安置补助费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京政办发〔2015〕11号)、《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青苗和其他地上物补偿,按照《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执行。
康庄镇东红寺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延)政地征〔2020〕26号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康庄镇东红寺村集体土地1.2352公顷(18.528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康庄镇东红寺村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下屯村土地;南至东红寺村土地;西至小丰营村土地;北至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1.2188
18.282
交通运输用地
0.0164
0.246
合计
1.2352
18.528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20〕字第5号),该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康庄镇东红寺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康庄镇东红寺村集体土地1.2352公顷(18.528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出行需求。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0年10月2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康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康庄镇人民政府规划办;联系电话:010-69132131。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康庄镇、东红寺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
被征地的康庄镇东红寺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东红寺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东红寺村)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拟征收康庄镇东红寺村集体土地1.2352公顷(18.528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由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小大路改建工程拟占用康庄镇东红寺村土地,四至范围为:东至下屯村土地;南至东红寺村土地;西至小丰营村土地;北至康庄镇合作经济联合社(小大路)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1.2188
18.282
交通运输用地
0.0164
0.246
合计
1.2352
18.528
该项目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情况以北京正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作为京礼高速与世园路的联络线,为2022年冬奥会提供良好的出行条件,并满足从延庆城区快速进入京礼高速公路的出行需求。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依据《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9〕37号),该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7万元/亩,共计18.528亩,总金额为129.696万元。
涉及安置农业人口3名。其中劳动力2名,采取货币方式、保险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1名;其他人员0名。安置补助费估算金额为353.71159万元(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
安置补助费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京政办发〔2015〕11号)、《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北京市延庆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中心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小大路改建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规定执行。
延庆区香营乡小堡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延)政地征〔2020〕27号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项目净水厂,拟征收香营乡小堡村农村集体土地2.7886公顷(41.8290亩),该项目由延庆区水务局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项目净水厂地块为延庆区香营乡小堡村,四至为:东至山洪沟西侧;南至由东向西小堡村水泥路北;西至北向南进小堡村水泥路东;北至香山路南。
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0675
1.0125
园地
2.7211
40.8165
合计
2.7886
41.8290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17〕字第26号),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延庆区香营乡小堡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延庆区香营乡小堡村集体土地2.7886公顷(41.8290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保障冬奥会供水安全,满足延庆新城及周边乡镇供水需求。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0年10月2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香营乡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香营乡水务站;联系电话:010-60192800。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香营乡、小堡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
被征地的香营乡小堡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小堡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小堡村)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延庆平原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项目净水厂,拟征收延庆区香营乡小堡村农村集体土地2.7886公顷(41.8290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由延庆区水务局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延庆平原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项目净水厂地块为延庆区香营乡小堡村,四至为:东至山洪沟西侧,南至由东向西小堡村水泥路北,西至北向南进小堡村水泥路东,北至香山路南。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0675
1.0125
园地
2.7211
40.8165
合计
2.7886
41.8290
该项目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情况以北京正平房地产评估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保障冬奥会供水安全,满足延庆新城及周边乡镇供水需求。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依据《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6〕11号),该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5万元/亩,共计41.8290亩,总金额为209.145万元。
涉及安置农业人口4名。其中转非劳动力2名;超转人员2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0名。以上转非劳动力的安置途径、安置方式是货币补偿,安置补助费估算金额为859.4677万元(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
安置补助费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的规定执行。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延庆区水务局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其他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延庆平原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延庆区大榆树镇宗家营村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延)政地征〔2020〕28号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项目配水厂拟征收大榆树镇宗家营村农村集体土地0.8877公顷(13.3155亩),该项目由延庆区水务局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延庆平原区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项目配水厂地块为延庆区大榆树镇宗家营村,四至为:东至配水厂一期墙,进水厂水泥路西,南至东姜路,西至宗家营村耕地,北至区水务局流转宗家营村土地南边界。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6737
10.1055
园地
0.0178
0.2670
林地
0.0384
0.5760
交通用地
0.0285
0.4275
特殊用地
0.1005
1.5075
其他草地
0.0288
0.4320
合计
0.8877
13.3155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17〕字第30号),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延庆区大榆树镇宗家营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大榆树镇宗家营村集体土地0.8877公顷(13.3155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保障冬奥会供水安全,满足延庆新城及周边乡镇供水需求。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0年10月2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大榆树镇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大榆树镇水务站;联系电话:010-61183966。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大榆树镇、宗家营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止。
被征地的大榆树镇宗家营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宗家营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宗家营村)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延庆平原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项目配水厂,拟征收延庆区大榆树镇宗家营村农村集体土地0.8877公顷(13.315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由延庆区水务局负责落实征地补偿事宜。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延庆平原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配水厂项目地块为延庆区大榆树镇宗家营村,四至为:东至配水厂一期墙、进水厂水泥路西,南至东姜路,西至宗家营村耕地,北至区水务局流转宗家营村土地南边界。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6737
10.1055
园地
0.0178
0.2670
林地
0.0384
0.5760
交通用地
0.0285
0.4275
特殊用地
0.1005
1.5075
其他草地
0.0288
0.4320
合计
0.8877
13.3155
该项目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情况以北京正平房地产评估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保障冬奥会供水安全,满足延庆新城及周边乡镇供水需求。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依据《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补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6〕11号),该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7万元/亩,共计13.3155亩,总金额为93.2085万元。
涉及安置农业人口2名。其中转非劳动力1名;超转人员1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及16周岁以上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历教育的学生0名。以上转非劳动力的安置途径、安置方式是货币补偿,安置补助费估算金额为325.5290万元(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
安置补助费按照《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的规定执行。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若征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延庆区水务局将按照公布后的区片综合地价补齐。
其他地上物及青苗补偿,按照《延庆平原地表水供水工程(二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来源
信息来源丨延庆政府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