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1号)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28日至2002年9月2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8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为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暂时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报考本公告招聘岗位中有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的岗位,并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进行。
邮箱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二)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号)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其中2020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0月份(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5.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初试筛选
资格审查后,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0的,考生需要进行初试,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10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总成绩,初试的具体安排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2.面试考试
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超过1:30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市直事业单位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每年发放一次,5年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0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2020年吉林省双辽市
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攻坚计划的意见》(四发〔2016〕2号)及《中共双辽市委双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双发[2018] 4号)精神,为进一步解决双辽市经济社会发展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双辽市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对象及计划
全市共计划引进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生人才30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2日—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0年10月12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双辽市产业发展方向的科研成果或科研项目的专业人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审核确认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12日—2002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已经拥有双辽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形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8时30分至10月16日16时30分。
(三)报名要求
1、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务必使用标准的IE9以上浏览器)登录网站() 按系统提示,认真阅读填报注意事项后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3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照片小于100KB);
2、每名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考生因个人原因虚报、瞒报与报考专业不符、错报姓名、身份证号,伪造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名需上传附件
1、有效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包括本科);
4、《2020年吉林省双辽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
5、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下载);
6、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人员已参加工作,且为正式在编人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9、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
(五)网上资格审查
双辽市委组织部、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仲裁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8时30分至10月21日16时30分。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2、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请及时关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体检
1、拟引进人选统一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招聘部门另有规定的一并执行。
七、公示
1、经考察合格的,在双辽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问题的拟引进人选,进行调查核实,确有不符合引进要求的取消拟引进人选资格。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4、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求,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调剂。
九、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引进后享受以下待遇。
1、编制待遇。落实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工作岗位根据全市中心工作需要,结合专业特长进行统一分配。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有空余编制的直接办理落编;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满编或超编的,编制暂落到“人才编制池”,待工作单位(或系统内)有空编后再调整;
2、生活补贴。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相应给予18万元、21万元生活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内发放完毕;
3、住房补贴。6年服务期内,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月提供1000元住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6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双辽市购房的,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双辽工作的,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给予一次性12万元购房补贴;
4、职级职称。根据本人意愿,可自主选择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选择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选择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相应职称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可选择管理岗位,待取得职称后可再调剂到专业技术岗位并按照相应职称核定工资待遇;
5、调任提拔。引进人才直接纳入乡(局)级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适时推荐提拔为副乡(局)级领导干部。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双辽市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引才工作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报名咨询电话:
0434—7228199(双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34—7667015(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本公告由双辽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双辽市委组织部
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8日
附件:
长春光华学院2020年招聘公告
为持续推进“人才强校工程”, 根据2020年长春光华学院人才招聘计划,长春光华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三、博士待遇
1.享受副教授待遇+博士津贴+采暖补贴;
2.五险一金;
3.员工年度健康体检及家属优惠政策;
4.科研能力较强的博士可应聘我校高层次人才,年薪15-30万元人民币+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待遇可面谈。
四、注意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或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编造虚假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唯一官方网站,本单位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招聘考核;
5.本次招聘公告有效期为2020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人事处办公室:0431-85558991
胡老师:18943939733
史老师:17790077781
丛老师:15543670639
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一汽-大众2020社会招聘
原标题:吉林省多家单位招聘!
来源: 综合自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双辽市人民政府网站、长春光华学院网站、“一汽大众招聘”公众号
编辑:张楠 审校:熊一黎
主编:马楠 监制:姜乃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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