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粮大县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有企业以建设养猪场工程为由占用三个乡镇超过1600亩基本农田,突破了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据相关媒体资料反映,在新野县建设的三个养猪场只是该企业“百场千万”工程的三个分场,该工程计划今年在南阳市13个县建设84个养猪场,计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当地政府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属实,但有“文件支持”。
地被铲了村民口粮怎么办?
新野县地处南阳盆地南部,是我国650个小麦种植基地县和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小麦年产量一直稳定在40万吨左右。
今年3月份,前孙楼村大队、五星镇政府,做群众工作,说是要租前楼村的地,一亩地一年八百块钱要租给牧原,建养猪场。养猪场计划使用前孙楼村63户村民的500多亩地。至少23户人家拒绝签字。据新野县五星镇前孙楼村村民老杨讲:自己种花生一年一亩地两千块钱,小麦一亩地一千斤,五亩地五千块。老杨没在土地流转协议上签字。村民租了地便没有口粮,地是全部是铲过的,花生都快熟了,就被铲掉了。
这几天在前孙楼村东侧看到,多辆施工车辆停放在田里,这个季节当地已经熟了的花生被铲除了一些,养猪场刚垒起来的一段围墙已经被推倒。村民们说,8月7日,工程队入场施工,但村民没有同意,目前施工停了下来。
在王庄镇前孙村,养猪场正在紧张施工,道路硬化基本完成,场内建筑也基本成型。从空中看,整个养猪场的建筑物密密麻麻。
不超过30%就符合规定吗?
据调查发现,在南阳市正在建设的养猪场远不止新野县这三个,一份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论证的文件显示,南阳市和牧原集团正在推进“百场千万”工程,今年计划在南阳13个县建84个养猪场,84个项目总占地超过4.5万亩,其中有55个养猪场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计划占用基本农田接近1.5万亩。在南阳市政府某领导看来,在84个养猪场捆绑打包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基本符合政策要求。
据相关工作人员讲:总的不突破国家这个政策要求,市发改委统一立个项,统一搞设施农用地备案,符合国家政策。那么具体到一个县,它会占用基本农田,也可能会超过省里说这个线,但我们全市是打了一个大包,我们总的不超过30%。尽量少占,原则上不占,那一个项目1.5万亩属于一个什么水平?是一个少占的水平吗?
单个养猪场占用基本农田可能超过了30%的规定,但这84个养猪场是一个项目,总计不超30%。如此打包成立吗?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并不认可这种“打包”的做法。律师认为:不同的地方在建立这样一个养猪场的时候,它的占地相互是分割开来的。在这种情形之下,原则上来说,我认为把它认定为都是一个单独的项目。现在把它打包作为一个整体的项目,存在规避法律和规定政策的一些用意在里面。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因地理位置原因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无法避让是规定的核心内容,像新野县那样,直接占用整片基本农田属于无法避让吗?
企业要发展,但是它又没有这样的土地空间,没有这样对应这种土地性质符合要求(的土地),所以说在这样的角度来看,它就是无法避让,必须要完全占。
我们就把基本农田,就给它变为不是基本农田了。它把补划那一块,作为一个永久基本农田进行管理,从而保证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数量不减少。
养殖与用地的矛盾
粮食安全事关国运民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要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基本保障。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占用,保住这条“红线”是事关十四亿中国人能否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的大事。
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事关“三农”发展、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强调“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确保今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既要保证人民群众“锅里有肉”,又要保证“碗里有粮”。耕地是中国人的饭碗所在,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守住。耕地红线不能破,基本农田更不能动。早在2008年,国家就在基本农田前面加上了“永久”二字,表述为永久基本农田,体现了国家保护基本农田的坚定决心。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安。事关“米袋子”和“菜篮子”的两件大事摆在面前,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该怎么平衡,需要地方政府拿出科学的办法,管理的智慧。
基本农田保护区都是交通便利,土地平整,地下水丰富的地区,最适合养殖了,但是最大的问题是养殖就意味着污染,空气,地下水…
养殖与用地是一对矛盾,以前有,现在更为突出。牧原公司生猪年出栏量短短几年由不到百万头猛增到上千万头的规模,就是占用了近百个县市的上千块土地,其中不少在平原农区,好多是良田。是保吃粮或是保吃肉,看起来应该有个说法。总感觉以牺牲耕地和环境换取肉吃不是长远之计,特别是平原农区。
相关法律
在新野县政府官网看到,新野县的这三个养猪场今年四月份完成了环评公示。公示中,《新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上可以看到,这三个养猪场都位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这也意味着,这三个占地总面积超过1600亩的养猪场建在基本农田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
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去年12月联合下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发文明确,原则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控制在项目用地总面积的30%以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工作人员表示:“原来的时候,养殖用地是不允许占基本农田。从去年开始,猪肉价格猛涨,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适当放开了口子,放开了口子就是说难以避免的,可以占用。今年4月份我们厅和农业农村厅共同出了个文件,就是说规定了30%。”
即便省里说养殖用地能占30%的基本农田,但新野县这三个养猪场全部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事实仍然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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