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存心慈善会谷饶办事处收到多名善友的举报,有不法分子以存心的名义和办事处的活动照片,通过网络渠道,如“微信群、QQ群”等建立假冒的爱心群,以公益慈善的名义对善友进行误导及蒙骗,对于行骗者的行为,我们予以谴责及要求其立即停止不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一百零一条 开展募捐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集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
(二)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
(三)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
(四)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
《存心慈善会谷饶办事处》在此严正声明,发现伪造、假冒存心善堂、存心义工、存心XXXX慈善基金会等名义,进行不法行为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举报给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汕头市存心慈善会谷饶办事处
2020年9月13日
素材来源:存心善堂谷饶办事处
图文整编:潮阳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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