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黄仲彦
我国古代封建社会乃为父系氏族社会,男子主外,女子主内虽听着平等,但众人皆知我国古代女子的地位乃是极低的,尤在程朱理学形成之后,女子不仅要遵从三从四德,也要遵循三纲五常,:“在家从父,在外从夫,夫死从子,”可谓一生都得听从男子的意见,不得有自己的思想。
而正是因为女子地位低下,在古代便出现了很多陋习尤在少数民族,或所谓的蛮夷之国,便有许多在丈夫死后嫁给儿子,或嫁给叔叔的事件,而这一习俗竟也并无人反对,反而认为此乃理所当然,如此做是为了保护孤苦伶仃的女子不被他人所伤害。
在古代,尤在有底蕴的家族中,在丈夫死后,族中亲人便会借处理丧事的借口掌管家权,若女子并无儿子,族中亲人则会直接抢夺寡妇手中财产,若女子有儿子,则会千方百计的迫害其母子,以求能够瓜分钱财,再有甚者,族中之人便会直接上门,住入家中,随后吃喝嫖赌,直至花光钱财,而这一习俗便被称之为“吃绝户”。
妻子失去丈夫本已痛心至极,对内不仅要操办丈夫的丧事,对外还要提防属众亲人的豺狼之心,且古代女子地位低下,只能在家养蚕织布,毫无自力更生之力,在失去丈夫后,若想继续生活,只能依赖丈夫生前留下的财产,可族中之人却并不会在乎。可能此种情况于现代而言,乃是匪夷所思之事,毕竟根据我国现代法律,丈夫死后,妻子乃第一继承人,古代有律法,却并无法律能够保护女子权益,且即使女子前去官府报官,官员对于此事也并不会多加上心,只认为此乃家务事。
秦淮八艳之一的才女柳如是,与丈夫恩爱两不疑待丈夫去世后,她便忍着悲痛操办丈夫丧事,就在此时,柳如是丈夫家中的所谓的亲戚便开始出现,并不顾柳如是的反对,住入柳如是家中,开始混吃混喝,柳如是虽为才女,但仅仅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对于亲戚的蛮横行为虽然气愤不已,却不能阻拦。柳如是家中最终受不了亲戚如此做法,羞愧自尽,自此,一代才女便被所谓的亲戚逼的香消玉殒。
民国时期也曾有过类似事件,一位女子在丈夫去世后因无经济来源,只好将儿子送去伯伯家做工,本以为亲戚乃一番好意,却不曾想儿子在伯伯家遭人凌辱,被逼无奈,儿子只好落山为寇,成为土匪,然天有不测风云,儿子意外身亡,悲痛不已的女子也只得带着小儿子成为土匪,这便是著名的“双枪老太婆”。
“宜林山国第一美人”布依族女匪首陈莲珍在丈夫死后,族中之人也不怀好意,不仅欲抢夺家产,连自身也差点被人抢走,沦为妾室,可陈莲珍虽为女子,却有“巾帼不让须眉”之志,面对族人不怀好意,直接手持双枪,带领家仆将这族人赶出府外。孤苦无依的陈莲珍自知依一己之力难以保护丈夫留下的遗产,为此,她甚至改嫁国民党营长罗绍铨的弟弟罗绍凡。
我国上下五千年历史,乃文明古国之一,可即使如此,也依旧有着许多封建守旧的糟粕,我们在继承中华文化时,应学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尤其是“吃绝户”等令人所不齿的陋习,不仅仅是对女性的凌辱,更是对中华文化的玷污。
参考文献
《板桥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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