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8时许,龙圩交警大队曾毅副大队长手机铃声响起,这是一个显示贵州黔南的外地号码。曾副大拿起手机:“喂,您好!请问是哪位?”
通过简单的交谈,得知2019年9月13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被梧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龙圩区大队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吴某友在贵州省黔东南从江县落网。当天中午,曾毅副大队长立即组织案件侦查中队民警赶赴贵州从江县看守所押解嫌犯吴某友回梧审讯。
2019年9月13日(农历八月十五)晚21时,正当亲朋好友欢聚一堂时,梧州公安交警龙圩大队正在龙城路设卡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凤岭街前往龙圩大转盘某一旅社时,途经龙圩交警大队门口时,被交警例行检查。经对该名字男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有酒精反应。民警立即核查该男子相关信息,该男子名叫吴某友(贵州省黎平县人),并将其带至苍梧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作进一步检测,约束至其酒醒后,对其出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2019年9月15日龙圩交警大队委托广西盛邦司法鉴定中心对吴某友血样中乙醇含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129.0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9年9月26日,龙圩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吴某友危险驾驶立案侦查。2019年9月26日至2020年3月20日,龙圩交警大队多次致电吴某友前来交警大队处理其违法行为,但吴某友未提供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处理,并直接拒接龙圩交警大队电话。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意见,龙圩交警大队将涉嫌危险驾驶的吴某友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0年8月27日,历时一年后,龙圩交警大队顺利将在贵州从江县落网的嫌犯吴某友送至梧州看守所进行羁押,当晚办案民警对吴某友突击审讯,在办案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吴水友对2019年9月13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移送至检察院中,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龙圩交警大队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