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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大常委会在张店区检察院召开检察官履职评议暨民主测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组组长陈长鹏等评议组一行11人及该院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区人大监司委副主任委员、法制信访工作室主任刘长海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评议组采取听取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的方式,对该院5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评议结果将上报区人大常委会和区委区政府作为评先树优的成果运用。
张店区检察院被评议的5名员额检察官分别围绕自身政治素养、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廉洁司法等方面汇报了2018年以来的履职情况。全体参会人员对被评议检察官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民主测评。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评议组组长陈长鹏指出,人大开展对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种依法监督形式,是加强司法监督的应尽职责,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必要之举。检察机关要充分理解履职评议工作的积极作用,自觉将配合区人大评议工作作为接受人大监督的重点内容,确保人大评议工作的所有要求落地落实落细,确保评议工作抓出成效。
该院检察长伊澍表示,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是新形势下实施监督的创新手段,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检验新检察权运行情况的重要方式,更是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动力。区检察院要严格落实,虚心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与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机关的履职尽责、检务公开和文明规范办案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为丰富监督形式,搭建人民监督员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平台,本次评议会议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参加并进行了评议。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的淄博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宋汝银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检察官履职评议,使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法律监督职责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障了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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