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日报”
商转公贷款业务办理条件及业务流程
申请要求
1. 申请人提前偿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2. 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3.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前两年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
所需资料
缴存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除提交《榆林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所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合同、抵押合同。
2.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及作为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抵押物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复印件。
额度期限
1. 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2. 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3. 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80%。
业务流程
1. 申请人向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提出提前偿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申请,并取得该银行的同意以及其盖章确认的贷款余额证明、贷款明细证明及公积金贷款资金划款账户。
2.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向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或服务厅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3. 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或服务厅依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借款人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4. 申请人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市公积金中心管理部或服务厅经办人员,共同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物抵押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
5. 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将资金划入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资金划款账户。
视频/记者 贺源 孙永波 综合榆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期编辑 刘雅娇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