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陕西宝鸡一名男子连续两次抱摔两岁的幼童,致使孩子死亡。警方通报称,嫌疑人刘某酒后与女友因两人所生小孩抚养问题起争执,将小孩抛摔在沙发上,犯罪嫌疑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理性推敲与思考!此男子涉嫌的罪名到底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或者是其他?
法师认为,此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原因有:
1、虽然此男子行为确实可憎,但是我相信没有一个当爹妈想亲手杀了自己至亲骨肉的想法。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结果加重犯,就是要求伤害行为本身是具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可能性。孩子才两岁半,心脏、大脑等器官发育尚未健全,男子两次把孩子摔下是过激的严重伤害。
3、虽然连续两次将孩子摔下,但是摔下地为软海绵垫沙发,而不是地板,并且事发后第一时间送往了医院,没有其他的伤害行为,可见这对不合格的父母还是有救孩子的想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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